江苏撤销所有高速公路查控点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2-24 10:29:17 浏览次数:

昨天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下发

《关于统筹做好交通保通保畅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撤销所有高速查控点

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货车

长途客车包车等实载率不得超过50%

保畅通,撤销所有高速查控点


1、立即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查控站点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断的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县乡村公路。


2、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优化细化交通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扩散,有序恢复交通秩序。


确需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或者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检疫站点的,由各设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审批,并通过增派人员、增设通道、改进程序等措施着力提高检疫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拥堵。

全力保障运输畅通高效




货物运输



1、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货运车辆运输畅通,保障企业复产的正常进行。一律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货运车辆。对短期进入疫情重点地区运送物资的驾驶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在体温检测符合规定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2、对持有“疫情防控运输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


3、各地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确保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及时进场入村。


4、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禁止货运船舶靠港作业。




旅客运输



5、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客运秩序,民航、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服务正常运行,全面恢复市际县际公路、水路客运和货运,全面保障人员出行。

6、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恢复客运秩序,民航、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服务正常运行,尽快有序恢复省内市际县际公路、水路客运,确保人员正常出行。

7、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有效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客运秩序。

强化疫情交通防控

1、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内通勤包车除外)和水路客运班轮的旅客实载率不得超过50%。客车、船舶等封闭交通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各地、各单位要指导运输企业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在售票、值机等环节,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

2、对乘坐客运班车、包车、船舶等出行的旅客,相关运输企业应通过个人健康主动申报、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等方式,采集旅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推行公交、地铁车厢和出租车扫码、刷卡登记制度,采集旅客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实现人员可追踪可追溯。

3、严格实施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旅客佩戴口罩乘坐和体温检测制度,对于未佩戴口罩的旅客,一律拒绝乘车;一旦发现发热旅客,要按辖区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对班线、包车运输的,要统一做好旅客出行前、出行中、到达后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异常旅客,要按规定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并以最快方式将旅客送至留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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