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4-00185 | 分 类 | / 公告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标 题 | 大村水库管理范围调整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大村水库管理范围调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组织完成了大村水库管理范围调整工作。现将大村水库管理范围调整向社会公告。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试行)》《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程(DB32/T 4402-2022)》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二、调整内容
本次划界只针对库区管理范围进行调整,不涉及大坝、溢洪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调整。
具体调整后库区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19.65m(废黄河高程系,以下同)调整,局部根据库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且不低于兴利水位18.5m。
三、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大村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