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街道主要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台街道主要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业主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台街道主要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建设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云台街道主要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G30高速云台互通、环云台山大道沿线区域。
2.3 建设内容:共设置9处广告设施,包括在徐新路南侧、G30高速云台互通西侧新建2处电子显示屏,两块合计显示面积280平方米;在后关村小龙涧道路沿线、朱麻村中云交界处道路沿线各新建1座落地式广告牌,单座展示面积为40平方米;在凌州涵洞道路沿线新建2座落地式广告牌,单座展示面积46平方米;在孔雀沟入口道路沿线新建3座落地式广告牌,单座展示面积5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G30高速云台互通、环云台山大道沿线区域,总长度约为13.6公里。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03.297035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G30高速云台互通、环云台山大道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工期:3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4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4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LED大屏品牌为:艾比森(Absen)、利亚德、洲明科技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发包人要求参数标准(须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全部电子屏均为同一品牌。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从2025年11至今任意一个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注:本次项目投标人拟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施工过程,招标人将制定施工全过程项目组人员签到制度,投标人中标后若因自身原因违反签到制度,违约责任处罚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参与投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2、评标入围方法
5.2.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2.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二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3.1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抽签随机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95%。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权参与招投标的整个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名、参与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异议等),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2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 年4 月28日至2026 年5 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F3号楼9楼综合办公室)报名并缴纳工本费(500元)获取招标文件。
6.3网络报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司邮箱发送)获取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需发送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通过公司邮箱发送,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3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09时00 分。
7.2开标时间:2026年5 月11 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办公区4楼6400招投标室。
7.4开标会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举行,投标单位应派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云善路-28号
邮 编:222000
联系人:闫工
电 话:0518-81588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F3号楼9楼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1880036
电子邮件:mlmlhml127@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电话:0518-81091929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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