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云台林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 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6-03-24 10:09:24 浏览次数:

南云台林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受[连云港市南云台林场管理处]的委托,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云台林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南云台林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 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云台林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

3.预算总金额:2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万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3年9月)、《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林场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五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连发改发〔2025〕254 号)、《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发改经〔2025〕1343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南云台林场“十五五”发展规划》(简称《“十五五”规划》),并提交相应的规划文件(包括电子版资料、文本等)。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投标单位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属性为服务,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1)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可以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现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层招标代理部;邮箱:357359330@q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办公区4楼6400招投标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南云台林场管理处

地址:魏主任

联系方式:17849060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0518-85855258,1811599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8-85855258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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