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2-00032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
标 题 | 关于调整《云台街道网格员月度绩效考核 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云街办〔202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街道网格员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修订版)
2022年1月28日
为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调动网格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网格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5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云台街道实际情况,特修订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云台街道网格员
二、考核方式
云台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依据连云港市下发的《网格员工作职责》及手机端网格化社会治理系统每月工作任务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对网格员实行按月考核的方式进行奖惩。
三、考核内容
对网格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依托手机端“我的连云港-网格化社会治理”APP中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即网格信息采集、资源整合、巡查走访等工作任务必须通过APP上报信息方式加以体现,依据数据平台提取网格员考勤签到记录,以网格为单位,考勤签到天数不小于当月法定工作日数,同时完成手机端网格化社会治理系统每月工作任务,即每月采集有效信息城市综合网格(凌州社区)不少于20条、农村综合网格不少于10条;资源整合(事件7天办结)及时联系网格长或社区民警审核处理,保证事件办结率100%;各项巡查走访任务,即每周对空巢孤寡失助老人的走访服务记录每人不少于1次、每月对重点人员(重点信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与邪教人员、重点闲散青少年、易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等)、群租房、消防重点场所的走访记录或服务信息每人(房)不少于1次。
一要做到基础信息录入准确。
全面走访网格群众,及时采集网格内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寄住人口、空巢孤寡失助老人、居住出租房、群租房、消防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和特殊人群等基础信息,并录入手机端网格化社会治理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要做到动态信息采集及时。
(1)及时准确采集录入网格内矛盾纠纷、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卫生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寄递物流安全、网格上报线索等平安稳定事件和问题信息。
(2)密切关注网格内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以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关怀帮扶和动态稳控,有效预防个人极端事件。
三要做到公安推送信息的接收、走访、复核、反馈及时。
(1)手机端“我的连云港-网格化社会治理”APP主页中,我的待办里面公安推送的信息要及时接收并走访复核。
(2)微信“江苏公安微警务”公众号主页中有“苏格通”模块,要保证每天登录使用,保证实时在线率和使用率;对警网融合模块要及时查看接收公安推送信息,每月都要按规定及时复核反馈,即城市警格推送信息数每月不少于20条、农村警格推送信息数每月不少于10条,达到警网融合率100%;网格推送信息审核,城市网格推送信息数每月不少于5条,达到网格推送信息审核率100%。数据推送渠道包括“苏格通”平台警网融合模块的业务数据、“全要素网格通”等网格员移动采集终端与民警警务通双向推送的业务数据等,达到警网融合率100%。
四、考核规则
云台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将在每月初对上月网格员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依据手机端“我的连云港-网格化社会治理”APP中每月工作任务得分情况排名。(计分规则:考勤签到1天得1分、信息采集1条得2分、资源整合1条得3分、巡查走访1次得5分,最终计算每位网格员得分。若得分相同,则以总数据量多者排名靠前;若总数据量也相同,则以巡查走访数多者排名靠前;以此类推按资源整合数、信息采集数、考勤签到数等比较排名。)
五、奖惩办法
1. 奖励要点
(1)基础补助:考勤签到天数不小于当月法定工作日数,同时完成手机端“我的连云港-网格化社会治理”APP中每月基础工作任务,即每月信息采集数、资源整合数、巡查走访数等相关上报数据多于规定条数,完成以上任务的给予300元基础补助。
(2)绩效奖励:在每月完成基础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月度考核得分排名前5名的网格员给予200元绩效奖励。
(3)各村(社区)所有网格员均完成月度考核任务的,街道网格中心网格员给予500元绩效奖励。若出现未完成月度考核任务的,则从街道网格中心网格员当月绩效奖励中按50元/人扣除,直至当月绩效奖励扣完为止。
2. 惩戒要点
(1)网格员当月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月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发放当月基础补助和电话补助,并及时给予通报批评。
(2)对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月工作任务没完成的网格员,街道纪工委、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将对相关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进行约谈并建议相关村(社区)对不合格网格员作出不得在村(社区)任职的处理。
(3)凡在网格员月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
(4)对有工作拖拉、泄露敏感信息、信息采集上报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按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处理。
(5)网格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形成现实危害、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问题,严格倒查追责,重点检查日常巡查有没有到位、问题隐患有没有上报、整改措施有没有落实,对失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同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奖励。
本办法由云台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1年12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