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2-0016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6-08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云街办〔2022〕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连云港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夯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基础,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和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紧扣“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目标,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要求。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分期治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街道地质灾害主要分突发性地质灾害。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截止2022年5月,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28处(见附表),其中崩塌14处,滑坡14处,主要分布在朱麻村、渔湾村、东磊村、山东村、凌州村、后关村、前关村、丹霞村、西山村,威胁人口236余人,潜在经济损失约4455万元。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治地区
在重点防范期内,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构造复杂的社区、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地段要进行巡查,及时掌握隐患点、危险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二)重点防范期
通过对我市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区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主汛期(6月至9月)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要重点关注6-8月和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更应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
各村(居)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天气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逐个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要明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时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等,并报街道及国土所备案。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由所在地村(居)负责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制度。我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6-9月份;特别是7月上旬至8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利用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各种媒体,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相关工作人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施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变化或出现险情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街道和国土所。
(三)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及时更新并完善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各项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加强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及学习,切实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职谈话、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街道、村(居)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以人为本,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发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部门联动,强化工作落实,协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人为活动工程的监督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地质灾害工作要求,做好汛期前和汛期监测及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和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六)严格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严格执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村(居)、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可能发生灾情区域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要重点检查各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等。
3、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下午17:00前向街道党政办上报危险点监测情况和有无灾情变化情况。发生灾情的,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在规定时限内(大灾1小时之内,中灾2小时之内,轻灾6小时之内)向街道、国土所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
(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居)要按照省、市、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每个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要明确预报预警方式以及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和自救互救办法,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快速有序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落实经费,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各村居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工作。
(九)深化宣传培训,持续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云台街道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为:
国土直属分局:86095622 、85726309
第七国土资源所:85940114
附件:2022年度云台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