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2-0011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5-27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街道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云街办〔2022〕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云台街道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云台街道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关于调整云台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1
云台街道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切实完成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由各村居安排值班工作人员吃住到地头包地块,全面落实各项禁烧工作任务。
2、各村做到农作物秸秆全量还田,综合加以利用。
3、确保街道办事处境内不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
4、确保卫星火点监测零纪录。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1日—5月24日。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基层。村委会与各村居农机手签订作业合同(合同要求农机手收割留茬低于10厘米、还田深度达到20厘米),各村居要相应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小组和组织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挂图作战,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全面综合利用与禁烧阶段:5月25日—7月15日。各村居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全力投入到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中去,各村居要做到收割一块,及时还田一块,争取做到小麦秸秆全量还田,杜绝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16日-7月底。在全面禁烧阶段结束后,街道办事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云台街道办事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徐德田同志任组长,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书记及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环保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台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亲临现场,对云台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五、宣传工作
在云台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做到“三到”:宣传车开到村头地边;村里广播宣传到每户村民;标语警示牌张贴到路边地头。通过铺天盖地向村民宣传小麦秸秆还田的好处,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机手尽知。
六、工作职责及制度保障(一)村(居)职责:各村居要成立由书记为组长的禁烧工作小组和组织网络,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禁烧队伍,配备相应的扑火工具。安排专人对收割机械调配与监管,保证秸秆留茬低于10厘米,还田深度达到20厘米,做到当天收割,当天还田,确保秸秆在田间不过夜。各村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靠身”,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办事处有关部门:
1、办事处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成立一支20人扑救队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各村居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成员要与各联系点密切联动,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2、党政办牵头负责禁烧工作后勤保障事宜,做好白天督查夜间巡查车辆调度,保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正常使用车辆。加强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居予以大力弘扬,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3、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做好收割期间巡查工作,牵头负责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帮助协调农机的调配。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的措施落实,推广秸秆禁烧典型经验,对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4、环保办公室负责巡查焚烧秸秆的问题,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
5、纪工委、监察室牵头成立督察组参加督查各村居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追究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6、财经办公室安排好各村居禁烧工作经费的使用,拨付标准按照:每村5万元标准,待市、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
7、派出所负责对云台街道办事处境内发生焚烧秸秆事件进行调查取证,要依法追究焚烧秸秆人员的责任。
七、严格督查监察,落实责任追究联系点领导要加强联系点的督促检查在岗在位,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各村居推广秸秆全量返田,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焚烧秸秆火点的,被街道综禁办督查到,一个火点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被景区综禁办督查到每个火点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被市综禁办督查到一个火点处罚责任单位10000元,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件2
关于调整云台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按照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云台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云台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德田 云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庞士军 云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伟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刘 健 云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聂瑞池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 亮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云台派出所所长
陈 鹏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强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万女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章 敏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磊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 毅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
蔡之成 云台街道党工委委员
徐 军 云台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张义柱 云台供电所所长
秦泗军 云台中学校长
陈 伟 关里中心小学校长
刘城建 云台街道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红艳 云台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陈 蕾 云台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黄跃通 云台街道财经办公室主任助理(主持工作)
邱红波 云台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乔忠哲 云台街道西山村党总支书记
张海军云台街道丹霞村党总支书记
陈乃红 云台街道前关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奕名 云台街道后关村党总支书记
孟祥龙 云台街道凌州社区党总支书记
席宇池 云台街道山东村党总支书记
江乃运 云台街道东磊村党总支书记
张 辉 云台街道渔湾村党总支书记
陈耀店 云台街道朱麻村党总支书记
金立军 云台街道凤凰村党总支书记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刘城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594026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