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2-0000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2-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云街办〔2021〕6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街办〔2021〕65号 签发人:庞士军
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增加。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鼓励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连、不出省。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4.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管控。要扎实做好外地返连人员尤其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口岸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冷链食品和货物从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的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要严格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作用,通过“四包一”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通告,要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返村抵达当日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做好登记管理。由村干部、片警、村医、志愿者等组成的农村防控工作组实施网格化、地毯式全面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组织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并按要求送医排查和规范处置。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 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安排有经验的高年资医务人员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全面推行江苏省预检分诊操作表,对所有就医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相关症状,不放过一个可疑人员。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务人员要对就医患者进行流行病学问诊、登记,发现有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咽痛、结膜炎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将患者引导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对有流行病史的患者要联系“120”专车转运,信息于1小时内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可疑病例的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36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场所、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从业人员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每日2次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医疗机构检出核酸阳性标本,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另外一种试剂开展复核,不得延误。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四、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能取消就取消,能缓办就缓办,会议、培训、庆典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控制人数,能线上不线下。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应最大限度压缩规模、时长,50人以上以及有市外人员参加的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向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严格执行分级审批程序,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企业等相关单位尽量不组织年会、节庆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 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娱乐场所等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 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两站一场一码头”、社区(村)和各公共场所单位要加强健康码、行程卡查验,落实相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做好超市、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浴室等密闭场所的防控措施要从严,达不到防控要求的要关闭。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公交车站、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配备疫情防控信息采集系统。各社区、单位要加强排查,指导有外省市旅居史的人员开展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
(四)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减少不必要出行”的原则,采取在社区张贴宣传提醒等方式,要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广大村民减少外出旅行、出差,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如确需离连,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力争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疫苗总体接种率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率低的单位要加快做好组织接种工作,确保60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达80%。加强政策宣传,讲清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高全程和加强针接种率。
五、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街道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村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流调、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确保“动态清零”。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发挥数据赋能和业务协同支撑作用,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六、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专项督查。“两节”期间,聚焦集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督促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多次被国家、省、市、区督查通报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督促各村居开展自查。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织密织牢防控网,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户。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要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住宿场所、密闭场所、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