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1-0004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04-01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2021年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社发〔2021〕1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台山景区2021年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4月1日
云台山景区2021年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景区2021年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任务,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2021〕25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1年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办监督〔2021〕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强化技术指导和督查通报,不断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确保景区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过程中得高分、少失分。
二、工作步骤
(一)暗访找问题阶段(2021年4月10日前)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2.摸清工作底数,分门别类统计辖区公共场所数量;
3.组织专班开展明察暗访,排查公共场所存在问题。
(二)现场抓推进阶段(2021年4月10-20日)
1.组建复审专班,成立景区公共场所创卫复审督查专班,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通报问题。
2.召开推进会,针对存在问题讲解创卫复审标准,部署下一阶段创卫复审工作任务。
(三)专项严整治阶段(2021年4月20日-5月10日)
1.实行闭环管理,建立清单销号制度,建立定期报送整改情况制度;
2.组建区级督查组,对前期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直到整改完成。
(四)长效促监管阶段(2021年5月10日-长期)
1.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公共场所定人、定片区、定责任;
2.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将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督促规范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证照齐全醒目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公示,有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有明显规范的禁烟标识标牌,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做到门面(门前三包)、地面、墙面(三面)干净、整洁,个人卫生好、着装整洁,垃圾分类收集,垃圾箱桶清洁、有盖、套袋。
(三)卫生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有防蝇设施(如防蝇帘、灭蝇灯、风幕机等),有消毒柜或消毒池等消毒设施。浴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
(四)四小行业卫生规范良好。小型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等基本设施达标,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禁烟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予以推进,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序时推进各项任务。
(二)严格复审标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卫标准推进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督查一户、规范一户,整治一步、达标一户。社会事业局要强化业务指导,确保公共场所创卫复审规范开展。
(三)定期督查通报。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加强责任担当。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分解创卫工作任务,保证责任到人。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将调查摸底情况(附件)于4月10日前报至社会事业局。
社会事业局联系人:祝利根,联系电话:860956591,电子邮箱:771334915@qq.com。
附件:1.景区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景区公共场所创卫复审调查摸底情况表
附件1
云台山景区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障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条线承担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复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成立云台山景区公共场所创卫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峰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成 员:祝利根 社会事业局科员
金立江 社会事业局科员
季俊敏 社会事业局科员
张锦余 云台街道卫生院院长
张海军 云台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维全 云台街道卫生院一体办主任
附件2
云台山景区公共场所创卫复审调查摸底情况表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监管人员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