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1-00099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
标 题 | 卫生健康服务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卫生健康服务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
一、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二、办理材料
1、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近一年内);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申请表》;
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近两年内);
7、经营场所布局、卫生及消毒设施有无改变的说明;如有改变,提供改变后的资料;
8、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审核
3、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