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岛山整治项目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11-29 16:20:19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岛山整治项目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岛山整治项目拆除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岛山

2.1.2拆除规模:拆除面积约191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874355.8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中标人在收到甲方拆迁令开始,每天在现场不少于二台(220型或以上型)挖掘机或破碎锤,15日内将移交的所有建筑物拆除完毕,如未按时完成拆除,甲方有权安排人员、机械对建筑物进行整体拆除,人员及机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建筑物拆倒后15天内将现场建筑垃圾及拆卸物清理完毕,未按时清运的甲方有权处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1.5质量标准:房屋及附属工程应整体拆除至地面平齐,含基础梁,围墙,构筑物、场地清除等。自然地坪以下严禁开挖及取土。

2.2招标范围:大岛山整治项目拆除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房屋拆迁、拆除服务等。

3.5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参加的项目组成员应不少于8人,并均持有连云港市房屋征收工作牌、近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2019年7月-2019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2年内,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授权代代表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项目组成员)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②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7月-2019年10月)原件、③项目组成员劳动合同原件、④项目组成员连云港市房屋征收工作牌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12    9  15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

云台街道办事处云善路1号32-6号3505-3506室

邮编:2222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联系人:徐工

电话:电话:0518-81162007                  

传真:传真: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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