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旅游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旅发集团 发布日期:2018-07-20 15:38:41 浏览次数:

连云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代行出资人资格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于2011年7月18日设立,经营宗旨在于支持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的建设、发展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事业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适宜招聘岗位要求

3、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连云港旅游发展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720日至20187月27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如实填连云港市旅游发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的扫描件2寸彩色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至邮箱:lyglfjtxzb@163.com,邮件须请以“姓名+岗位+联系电话”注明。

联系人:赵鹏越,联系电话:81588893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面试。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时所提交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测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对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行录用。

(五)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达到岗位要求的继续聘用,与连云港市旅发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自主择业

四、附则

1、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旅发集团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保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旅游发展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连云港市旅游发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

连云港市旅游发展集团

 2018720

附件1:连云港市旅游发展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3).xls

附件2:连云港市旅发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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