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景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方案》明确的“连云港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西山村东面某大型废品回收站(妇联河与连霍高速之间)污染河道,露天贮存且未覆盖,污染空气”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云台山景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事项(受理编号D3JS202411180042)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云台山景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连云港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西山村东面某大型废品回收站(妇联河与连霍高速之间)污染河道,露天贮存且未覆盖,污染空气
二、 责任单位
云台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 验收单位
市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规范建筑垃圾堆放及处置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措施
1、未发现垃圾污染河道现象;2、完成场地内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并打扫地面,设立围挡;3、对该站点实施断电措施,拆卸机械设施传送带;4、对该场地加强管控力度,并安排人员不定期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七、整改完成情况
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西山村东面某大型废品回收加工站(妇联河与连霍高速之间)污染河道已验收销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9日)向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0518-86095625
电子邮箱:ytskjj@126.com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