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游览路(南云台林场孔雀沟-南大门入口防火通道)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08-08 10:42:56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游览路(南云台林场孔雀沟-南大门入口防火通道)路灯工程,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游览路(南云台林场孔雀沟-南大门入口防火通道)路灯工程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花果山景区内

2.1.2招标控制价:1780761.70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游览路(南云台林场孔雀沟-南大门入口防火通道)路灯工程,详细内容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全程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身份证原件)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含报名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等文件。

(4)本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附上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详细名单。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关于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招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无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8)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889时00分2019812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身份证、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一号楼八楼)报名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81915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0.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备注:以上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南楼四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18-8158887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一号楼八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8-8528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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