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1.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凤凰村紧邻烧香河北岸,河岸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2.龙山村村东,烧香河岸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希望相关部门前往清理。”信访事项(编号D2LYG202404180009)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1.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凤凰村紧邻烧香河北岸,河岸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2.龙山村村东,烧香河岸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希望相关部门前往清理。
二、责任单位
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三、验收单位
云台山景区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
清理两处生活垃圾。
五、整改措施
云台街道于2024年4月期间对凤凰村紧邻烧香河北岸的河岸边、龙山村村东的烧香河岸边两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其场地堆放的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目前已完成所有整改工作。
六、整改完成情况
凤凰村紧邻烧香河北岸的河岸边、龙山村村东的烧香河岸边两处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并验收销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向云台山景区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8-80325325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401912125@qq.com
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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