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和《江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暂行)(苏安监〔2008〕9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连景安监〔201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决定依法注销安全条件已不具备的李训茂烟花爆竹店等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称及证号见附件)。
请云台街道安监所、南云台林场安监办加强对被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的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无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
2015年6月20日
附件: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证 号 |
所在地区 |
1 |
李训茂烟花爆竹店 |
(连景)YHLS〔2015〕J0001 |
云台街道西山村 |
2 |
何守田烟花爆竹店 |
(连景)YHLS〔2015〕J0018 |
云台街道后关村 |
3 |
云台供销合作社后关为农综合服务站 |
(连景)YHLS〔2015〕J0020 |
云台街道后关村 |
4 |
云台街道顾春梅百货超市 |
(连景)YHLS〔2015〕J0022 |
云台街道后关村 |
5 |
南云台林场福丰超市 |
(连景)YHLS〔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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