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街道大岛山矿区围挡建设工程公告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08-06 17:05:15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台街道大岛山矿区围挡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

 2.1.2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云台街道大岛山矿区围挡建设工程约260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2.4 控制价:33.42532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月(含)至2021年6月(含));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的证明包括: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

具体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的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

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86900分至2021810日17时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至连云港市苍梧路6号桃园宾馆现场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至海州区苍梧路桃园宾馆六楼(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82515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云善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5940113

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六楼东侧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5513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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