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云台山景区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分布于花果山景区、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朝阳林场。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34号 网站标识码:32079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