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申报2016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01-04 09:43:33 浏览次数:

根据省农开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选项建库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创新项目管理,优化选项程序,现就景区2016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选项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省政府关于加快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意见》为指导,以促进丘陵山区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区域整体开发,提高丘陵山区开发规模示范效应;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丘陵山区开发多元投入、加快推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丘陵山区高效农业发展可持续能力。

二、选项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推进规模开发。按照全省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区域整体开发要求,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开发区域,集中投入、规模开发、整体推进,合理开发利用山区资源。

    (二)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依据各地丘陵山区资源优势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要求,突出优质果品、名优茶叶、花卉苗木、生态观光、特色蔬菜、草食畜禽等主导产业,扶大扶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坚持集约开发,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丘陵山区自然资源,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减少化学农药及化肥使用,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四)坚持择优申报,公开竞争选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全面推行选项申报信息公开,扩大选项范围;项目初步审核结果公开,入库及申报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实现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选项。

三、选项要求

(一)推进区域整体开发,促进产业规模发展。各单位要在规划的重点开发区域内,以规划引领,推进整村或整区域开发,可以一次规划分步(期)实施,形成区域化、规模化、整体推进式开发。

(二)推进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充分利用丘陵山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平静安逸的有利条件,推进丘陵山区开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一产发展带动三产融合发展,以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一产提档升级,最终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对主导产业已基本形成并以主导产业为基础,拉长产业链条,发展二、三产业的项目,应优先予以申报扶持。

(三)发挥街道、场主体作用,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场、村开发积极性,鼓励街道、场、村统一规划、整合主体、整合项目、整体推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筑巢引凤”,吸纳社会资本发展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开发,促进丘陵山区高效农业发展。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山区资源。在开发利用中要特别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对山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完善、优化为前提,重点对坡度16度以下岗坡地、低产低效田、需多级提水的高亢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发展高效农业。对25度以上的陡坡地禁止开发利用;对25度以下、16度以上荒坡地的开发利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等种植方式以及坡面拦水、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禁止在丘陵山区开发项目中发展污染环境的产业。

(五)大力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提高开发效益。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丘陵山区开发要坚持围绕主导产业选项目,做大扶强主导产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以发展主导产业,创建地方品牌,以创建品牌促进产业规模发展,以规模发展形成市场竞争优势,以竞争优势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最终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四、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主体。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主体为街道、场、村委会、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1.街道、场和村委会。街道、场和村委会申报项目前应做好相关规划,明确发展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规划的区域范围内。项目投资要突出水、路、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街道、场申报的项目要经项目所在村同意,村委会申报的项目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2.涉农企业。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持续运营1年以上;土地流转手续齐全,自筹资金有保障,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能较好地带动农民增收。

3.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土地流转手续齐全,具备自筹投入的能力,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通过同意申报项目。

4.家庭农场。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土地流转手续齐全,具备自筹投入能力。

5.专业大户。本村村民,土地流转手续齐全,具备自筹投入能力。

(二)项目建设地点与规模。项目建设地点应符合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区域要求。项目建设规模:街道、场和村委会申报的项目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亩。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申报的项目建设面积不少于300亩。

(三)投资标准。街道、场和村委会承担的项目,主要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标准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300元/亩,最多不超过1500元/亩);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承担的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确定。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根据各自财政保障能力自主确定。

街道、场和村委会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按自身财力状况自主确定。由涉农企业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财政投资的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财政投资的50%。自筹资金来源及保障能力应作出说明,必须把自筹资金打到区账户上,项目竣工审计时应出具正式票据。 

(四)财政资金使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水利、道路、农业、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生产性设施。总投资中不得列入土方工程、土壤改良、肥料、农药、科技推广及办公用房、施工机械、人员工资等。种苗、设施等相关补助按标准执行(补助标准见附件1),且种苗补助不得超过财政资金的10%。

项目区主干道路应实行硬质化,投资标准参照土地治理项目水泥路建设的投资标准。对提高道路建设标准的如黑色化(沥青)路面、增加宽度等,按投资标准进行补助。对设计宽度低于3米的,按标准折算。

(五)分类管理。街道、场和村民委员会承担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财政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按进度拨款。建设内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不得列种苗及科技推广费。

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承担的项目按照后补助形式,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建设,财政资金实行“先建后补”。报账票据追溯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六)项目审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财政部门商请审计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和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费用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五、程序和时间

(一)选项建库程序。2016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县级选项建库,选项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凡符合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条件的项目都可以申报、入库。

(二)建库及报备时间  于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建库工作,建库结果报省、市备案(附件2、3),项目单位编制建议书,经初步审查后报省、市级管理部门。项目单位应确保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建议书参考格式见附件4,统一报PDF电子文档,一项目一文档。

六、具体要求

1.项目入库以街道、场为单位填写《2016年度丘陵山区开发入库项目汇总表》集中申报。

2.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

3.联系人:景区社会事业局杨维全 联系电话:85818615

附件:1.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种苗、设施等相关补助

     标准          

        2.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项目基本

         情况表

        3.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申报)

        项目情况汇总表         

        4.江苏省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参考

         大纲

        5.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查及考

         察意见表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种苗、设施(设备)补助标准.xls

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种苗、设施(设备)补助标准.xls


附件2: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项目基本情况表-(1).xls

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项目基本情况表-(1).xls

附件3: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2016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入库(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江苏省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参考提纲.doc

江苏省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参考提纲.doc

附件5:2016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级审查及考察意见表.xls

2016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级审查及考察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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