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申请办理了云台中心幼儿园渔湾分园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7002021000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70620220003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706202300049号),后续一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2025年5月22日,该项目用地被市政府收回,不再建设幼儿园。
现建设单位申请注销云台中心幼儿园渔湾分园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同意建设单位申请。自本公告之日起,用字第320700202100010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地字第3207062022000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70620230004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权力。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