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扎实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培育云台山景区非遗传承队伍,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市非遗申报的有关规定,经基层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有关会议审议等程序,拟将传统技艺、曲艺、传统医药、传统美术4大类的5个项目列入景区第二批非遗项目名录;拟将惠能等9名同志认定为景区第三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按照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到2026年1月14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518-85726306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政编码:222000
附件: 1.
云台山景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docx
2.
云台山景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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