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下半年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11-01 10:36:06 浏览次数:

景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景区专业对口(相近)初级、中级职称初定工作于2019年11月1日开展,请景区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和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申报不受户籍、档案的限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

1.在景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参加初定。

3.已实行初、中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工程等专业不再进行初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不可初定。

二、初定条件

1.申报人员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6)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在参加初定时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8)新闻、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等对学历和资历有不同要求的系列,按相关资格条件执行。

3.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5.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三、材料要求

   1.网上提交后(http://117.60.146.16:8089/),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规格A4,“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要对申报人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2.现场审核时需提供毕业证、继续教育合格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年度考核复印件。

3.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各单位统一送到景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备案。

四、报送程序

初定初、中级职称,按照职称管理权限,景区申报人员由景区人社局审核认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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