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夏季云台山景区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4年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科〔2014〕1号)的要求,景区委托连云港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云台街道2020年夏季秸秆还田质量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及预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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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夏季云台山景区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使用情况公示.xlsx
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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