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云台街道存在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存在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二、责任单位
云台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依法清理违规侵占生态保护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构建筑物。
五、整改措施
云台山景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龙潭家庭农场违规建筑拆除。
六、整改完成情况
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督促龙潭家庭农场于2024年8月自行拆除违规建设的构建筑物200平方米,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9日)向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0518-85726639
电子邮箱:ytskjj@126.com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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