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景区第一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示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11-23 15:05:2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促进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及市文广旅局统一工作部署,景区文旅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梳理、评估。经研究,拟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中“多宝佛塔基遗址”等13处、以及近两年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葫芦山遗址”等2处,共计15处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提请海州区政府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现将第一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意见及理由)向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608

电话:0518-85726306

                        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云台山景区拟公布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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