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景区第一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促进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及市文广旅局统一工作部署,景区文旅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梳理、评估。经研究,拟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中“多宝佛塔基遗址”等13处、以及近两年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葫芦山遗址”等2处,共计15处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提请海州区政府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现将第一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意见及理由)向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608
电话:0518-85726306
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2日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34号 网站标识码:32079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