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6-0010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6-08-26 |
标 题 | 关于在全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16〕4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在全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连景发〔2016〕47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相关部门:为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根据省农委《关于在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财〔〕号)要求,现就做好景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有错必纠、立行立改的基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行分级分类整治,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支持政策和监督机制,加大违纪违规违法监管查处力度,建设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增效。二、整治范围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以各级农经农业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确定专项整治范围。一是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中央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种养业良种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等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二是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协同使用的同类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监测等省补项目资金。三是市级财政涉农资金,包括统筹城乡发展专项经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市级财政项目奖补资金。三、整治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经农业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街道村两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月份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管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和督导各处街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处街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二)组织自查。各处街场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归口管理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阶段,要以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年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农业项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各地要按照自查自纠要求,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对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请各地于月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社会事业局。(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单位农业农经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农业农经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按规定程序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分级受理查处。(四)督导检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管委会将派出督导检查组,到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各地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年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农业项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五)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管委会将分别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其中对于系统性重大问题,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下发整改意见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社会事业局,并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整改到位。(六)阶段总结。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年月日前报送社会事业局。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农经农业部门是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地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从今年月份起到明年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每月日前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社会事业局报送工作信息。(二)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纠建并举。各地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建立健全专项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注重完善制度,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联系方法:社会事业局,,电子邮箱:。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苏ICP备05002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