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9-0106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9-12-09
标 题 关于提高云台山景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办发〔2019〕4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提高云台山景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有效
关于提高云台山景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12-09 09:39:41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号)的通知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且不区分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核定,景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360元/年/人。此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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