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8-00109 | 分 类 | 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05-09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3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文 号 | 连景函【2018】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3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时 效 | 有效 |
市发改委:
经研究,现对徐传东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多规合一”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1.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是我市众多规划中层级最高的规划之一,效力最高,其他规划应服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做到“多规合一”。
2.2016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30)获批后,我委主动与市多部门对接,在相关规划中明确风景名胜区保护区界线,落实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目前已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修编的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充分对接,也将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要求与生态红线划定进行了充分对接。
3.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不同于城乡建设,建设项目具有“散”、“小”、“位置灵活”的特点,规划很难对建设项目进行精确定点,为支持景区建设,恳请市相关规划应对景区范围内设置灵活、统筹性指标。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于翔;联系电话:1385123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