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1-00007 分 类 / 报告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1-01-27
标 题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01-27 14:48:24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云台山景区管委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在“云台山景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台山景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5726318,传真:0518-85726319,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云台山景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开展景区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推进中心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景区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公开途径和重点任务,将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景区良好的社会形象。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景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30条,其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70条,门户网站累计公开1060条,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做好景区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还举办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度景区管委会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0条。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按照 “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2020年,云台山景区管委会未制作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让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加强微信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让新媒体成为服务民生、倾听民意、汇集民智的有效载体。

5.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景区实际,制定下发了《云台山景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景办发〔2020〕31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再公开。在正式公开前,对正文及附件内容、细节进行审核,切实增强信息的严肃性、公信度。对确有问题的在第一时间内整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景区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共17件,其中主办件1件(政协提案),协办件16件(含政协提案9件,人大建议5件,海州区协办建议3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建城管、综合经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等方面,景区承办所有案件均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

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

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云台山景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乏创新意识,多以文字为主,方式较为单一;三是景区作为功能板块,人手严重不足,未按照规定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党政办负责此项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专业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景区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不主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提升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原则,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提高解读水平。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推进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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