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0-0009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0-06-22
标 题 关于金龙生态纪念林改变自然地形地貌活动 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连景发〔2020〕4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金龙生态纪念林改变自然地形地貌活动 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6-22 11:31:30 浏览次数:

朝阳林场: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金龙生态纪念林”项目许可的请示》(朝林发〔2020〕9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金龙生态纪念林项目选址,对现有废弃果园、荒山疏林进行场地整理和绿化,并利用林下空间开展生态葬活动。

2.林下不得设置硬质墓穴和墓碑,应采用乡土、适生大型乔木强化绿化效果,提升视线遮挡能力。

3.不得引导机动车进入纪念林区,祭扫人员车辆宜在山下区域统筹解决。

4.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科学施工方案,保护好周围景物、林草植被和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特此批复。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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