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1-00245 | 分 类 | / 批复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标 题 | 关于《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东磊水库消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景发〔2021〕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东磊水库消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云台街道办事处: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东磊水库消险工程实施方案》(云街办〔2021〕61号)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东磊水库为小(2)型水库,建成于1967年12月,为防洪、灌溉和村民生活用水等综合利用水库,实际灌溉面积3000亩,保护下游房屋200间,农田3000亩,保护人口1800人。水库汇水区域为山丘区,汇水面积4.37km2。
东磊水库在运行中发现灌溉涵洞出口左侧底角出现漏水现象,随着时间推移,渗漏量逐渐加大。为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对其进行整治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实施方案。洪水标准和工程等级:东磊水库按小(2)型水库洪水标准设计,设计洪水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 200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主要内容:对大坝坝体及坝基进行防渗处理,涵洞渗漏处进行灌浆处理,背水坡增设横向排水沟,拆除背水坡违章建筑,涵洞洞身裂缝处进行封闭处理等。
三、核定工程投资概算为218.69万元,除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承担。
四、请你单位按照2021年度第30次党工委会会议纪要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并抓紧组织项目推进,同时加强建设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及时组织各类验收,确保2022年汛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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