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4-00136 分 类 / 意见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8-22
标 题 关于南云台林场小风门蓄水池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的意见
文 号 连景发〔2024〕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南云台林场小风门蓄水池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的意见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4-08-26 16:06:27 浏览次数:

关于南云台林场小风门蓄水池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的意见



南云台林场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补办小风门蓄水池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的请示》(南云林处发〔2024〕28号)已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鉴于小风门蓄水池项目前期已经我委相关部门同意申报为农开项目,属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允许开展的给水、防火设施建设,符合森林防火规划与实际需要,项目周围无景点景物,不涉及规划开展风景游赏的区域,项目对风景区未产生不良景观影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情形,同意其保留在风景名胜区内。

同时,责成你场尽快补办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在今后的类似项目建设中,务必提前申报,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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