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1-00317 | 分 类 | / 意见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2-14 |
标 题 | 关于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 ||
文 号 | 连景发〔2021〕5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花果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花果山街道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小村茶场配套服务设施位于风景名胜区边界上,是规划控制发展型村庄小村村的一部分,项目对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郊野型风景游赏具有积极意义,现状建构筑物布局、风貌基本适应风景名胜区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部分用地约 4.7亩(以农转用红线面积为准)由设施农用地申报为集体建设用地并对整个院落进行景观化、园林化提升。
二、项目占地面积约24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约为4.7亩,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项目后期改造时主要对建筑外观、功能、环境等进行提升,不得增加建筑规模。
三、项目应提升茶文化、茶旅游服务功能,强化旅游体验,形成开放性可接待游客的场所,不得成为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四、项目后期改造时,改造方案另行报送我委审核。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