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1-00317 分 类 / 意见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1-12-14
标 题 关于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文 号 连景发〔2021〕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12-14 10:40:04 浏览次数:

关于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花果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花果山街道小村茶场配套设施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小村茶场配套服务设施位于风景名胜区边界上,是规划控制发展型村庄小村村的一部分,项目对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郊野型风景游赏具有积极意义,现状建构筑物布局、风貌基本适应风景名胜区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部分用地约 4.7亩(以农转用红线面积为准)由设施农用地申报为集体建设用地并对整个院落进行景观化、园林化提升。

二、项目占地面积约24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约为4.7亩,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项目后期改造时主要对建筑外观、功能、环境等进行提升,不得增加建筑规模。

三、项目应提升茶文化、茶旅游服务功能,强化旅游体验,形成开放性可接待游客的场所,不得成为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四、项目后期改造时,改造方案另行报送我委审核。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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