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0-00094 分 类 / 批复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0-06-17
标 题 关于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 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文 号 连景发〔2020〕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 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6-17 17:07:47 浏览次数:

云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报批〈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规划”)。

二、樱桃谷社区调整后的规划范围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水平得到提升。

三、你单位要依托局部调整后的用地布局,以公共服务和景观环境为中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彰显旅游特色,打造苏北一流新社区。

四、规划局部调整报市资委会研究有不同意见的,以市资委会意见为准。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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