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094 | 分 类 | / 批复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6-17 |
标 题 | 关于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 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景发〔2020〕3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报批〈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云台街道樱桃谷、渔湾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规划”)。
二、樱桃谷社区调整后的规划范围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水平得到提升。
三、你单位要依托局部调整后的用地布局,以公共服务和景观环境为中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彰显旅游特色,打造苏北一流新社区。
四、规划局部调整报市资委会研究有不同意见的,以市资委会意见为准。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