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4-00178 | 分 类 | / 意见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4-11-13 |
标 题 | 关于南云台林场孔雀沟森林防火综合服务站(原孔雀沟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 ||
文 号 | 连景发〔2024〕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南云台林场孔雀沟森林防火综合服务站(原孔雀沟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连云港市南云台林场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孔雀沟森林防火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设的请示》(南云林处发〔2024〕36号)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原孔雀沟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系拆除原林业管理用房利用其建设用地并外扩占用部分林地建成。该服务用房选址符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详细规划》要求,建筑体量、风貌与周边环境基本协调,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
二、鉴于该房屋建设未对风景名胜资源造成明显破坏且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已被市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连农(林业)罚〔2023〕3号),原则同意将该房屋改造为南云台林场孔雀沟森林防火服务站,并责成你单位抓紧完善相关手续。
三、你单位后续应将保留的房屋纳入《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详细规划》E-2-03地块整体规划设计,确保整个地块风貌协调,并进一步补充完善整个地块内游客服务功能。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