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4-00137 分 类 / 意见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8-22
标 题 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的 认定意见
文 号 连景发〔2024〕2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的 认定意见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4-08-26 16:19:22 浏览次数:

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 改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

经对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选址方案(含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方面的内容)组织论证,根据《市政府关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程序的批复》(连政复〔2024〕33号),原则同意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有限人为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索道改建工程规划范围13094平方米,全部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红线类型为其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区域,涉及的自然保护地类型为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花果山国家地质公园。

二、改建工程项目符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详细规划》(国家林草局2023年批复)和《连云港花果山地质公园规划(2014-2025年)》(市政府2017年批复)的相关要求。项目符合《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中,“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的情形。

三、项目站房建筑使用经国土调查确认的现状建设用地约3393平方米。项目其余范围按现状地类管理。1999年前已建成的进出站房梯道、排队等候等土地硬化铺装区域应被调查为建设用地而未被调查为建设用地的区域进行改造提升时不得新增建筑物、不得超出原硬化场地范围。现状索道支架占地未被调查为建设用地,12处新支架占地总面积69平方米,未超过原21处支架占地总面积70平方米。认定项目未新增建设用地。

四、因支架和基础施工需要,项目临时占用土地约1800平方米。支架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覆土绿化,拆除现状支架基础并保证一定覆土深度,宜林则林。临时使用土地的需要办理手续办方可实施。

五、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态优先原则,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对施工阶段提出针对性工程解决方案和管理建议,如施工期采用加盖篷布或洒水等防护措施降低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阶段不向生态保护红线排放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二是施工后及时清理场地,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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