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119 | 分 类 | / 批复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7-09 |
标 题 | 云台山景区关于同意调整确认区级治安保卫 重点单位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景发〔2020〕4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山景区关于同意调整确认区级治安保卫 重点单位的批复
:景区公安分局
你局《关于呈请调整确认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确认云台中学等12家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请你局按照《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此复。
附件:云台山景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录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
云台山景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目录
1.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
2.渔湾风景区管理处
3.连云港市云台中学
4.连云港市关里中心小学
5.连云港市山东小学
6.连云港市朱麻小学
7.连云港市诸吾小学
8.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
9.云台街道凤凰村金凤凰幼儿园
10.云台街道朱麻村朱麻博爱幼儿园
11.中联光伏发电厂
12.连云港市新浦区粮食购销公司云台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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