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3-00038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3-04-04 |
标 题 | 关于朝阳林场白龙潭生态园拆除地块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景发〔202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朝阳林场白龙潭生态园拆除地块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的批复
朝阳林场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审批〈朝阳林场白龙潭生态园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的请示》(连朝林发〔202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对白龙潭生态园拆除地块进行生态修复,修复范围29.41亩。
2、原则同意所呈方案,在拆除违法建筑、硬化场地等遗留的裸地范围进行造林,以客土和有机肥改良土壤,以工程造林方式栽植各类苗木6000株。
3、你单位要对生态恢复后的场地加强管理,提高苗木成活率,对病死的树木及时清理和更换,确保发挥该地块生态效益。
此复。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