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8-0023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08-31 |
标 题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景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18〕7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景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机关相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对景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经济普查工作要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景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加志 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义康 景区党群部部长
马礼兵 景区办公室主任
崔 璟 景区科经局副局长
成 员:朱栋梁 景区建设局局长
袁升军 景区综治办副主任
张国芳 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团委副书记
李道春 景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峰 景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于 翔 景区建设局副局长
付先龙 景区旅发局副局长
吕 杰 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纪委书记、维稳办主任
孙召明 市国土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 峰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局长
徐进强 景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徐德田 云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徐恒喜 花果山景区管理处书记、主任
江尧凯 南云台林场党委书记、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详见附件),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崔璟同志兼任。(以下简称经普办)
附件:景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景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相关方面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事项明确如下:
科经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与党群部配合开展普查宣传;负责筹集管理发放普查物资;负责制订普查实施方案,实施普查业务培训,开展各项试点、组织单位清查、进行普查登记;负责部署数据处理程序,组织数据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负责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经济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经普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群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协调普查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提供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名录资料;协助区经普办开展全区单位清查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清查结果的比对确认,参与清查数据的审核评估;组织协调下属编制部门配合当地经普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普查工作。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的各类单位名录、本系统掌握的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组织各处街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开展普查相关工作。
财政局:协同领导小组做好区级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到位和使用监督,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
综治办: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项;协调各综治部门配合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提供本系统管理的各类单位和需在本系统登记或备案单位的名录资料,参与名录的比对工作,负责相关名录的查找与核实;参与督促、检查、指导对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配合普查机构进行辖区内各单位的清查、普查登记等工作,利用相关渠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负责提供区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录,协助开展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以及村(居)委会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负责协助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查普查,对农业企业进行清查,对农业法人下属涉及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负责提供本系统掌握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场馆设施等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核实和普查登记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核实和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提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参与监督、检查、指导卫生机构普查登记工作,做好相关业务指标沟通衔接;协调医疗机构内部各类单位的清查和登记工作。负责提供本部门所掌握的全部单位及仓储设施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负责提供体育部门和事业单位及掌握的各类体育相关单位及场馆设施名录资料;协助开展体育企业、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核实和普查登记工作。配合开展普查相关工作。
建设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建筑业企业基础资料;参与督促、检查、指导有关普查对象如实填报普查表;组织各地建设部门配合开展普查相关工作。
旅发局:负责提供旅行社、星级宾馆酒店、A级景区、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等名录资料,并协调各地旅游机构向当地普查机构提供星级农渔家乐等乡村旅游经营户信息;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核实和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提供全区宗教场所、宗教团体、宗教工作机构等单位名录以及宗教教职人员数量等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组织各地宗教主管部门配合开展普查相关工作。
规划局:负责提供经济普查涉及规划的有关信息;协助做好所属单位的经济普查工作。
景区公安分局:负责督促公安部门及时受理并查处经济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侵犯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提供保安服务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馆业单位等名录资料;组织下属公安部门协助同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相关工作。
市国土局直属分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所掌握的全部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组织各地国土主管部门配合开展普查相关工作。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行政登记资料和年报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工作,负责单位和个体户清查结果的比对确认;组织协调配合做好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工作;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景区城管大队:协调景区城管部门协助配合经济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做好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等相应工作;支持普查机构通过户外广告、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利用相关渠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协助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和普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各部门职责中凡涉及提供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的部门,分批次提供本部门最新、最完整的行政记录资料,提供时间和具体内容等相关要求由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