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7-0015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7-08-03
标 题 关于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17〕9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7-08-03 00:00:00 浏览次数:

  云台街道、管委会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景区教育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景区校园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邓琳琳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统欐  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张义康  党群工作部部长
  马礼兵  办公室主任
  毛作磊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苏文清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局长、安监局局长
  于  翔  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道春  财政局副局长、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  晴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庞士军  云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佳  云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强  景区综治办主任、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
  汪  洁  海州区食品安全协会副秘书长
  孙振峰  景区城管大队指导员
  周  亮  景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雪涛  市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杨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与管理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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