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7-0015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7-08-03 |
标 题 | 关于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17〕9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街道、管委会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景区教育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景区校园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邓琳琳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统欐 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张义康 党群工作部部长
马礼兵 办公室主任
毛作磊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苏文清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局长、安监局局长
于 翔 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道春 财政局副局长、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 晴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庞士军 云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佳 云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强 景区综治办主任、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
汪 洁 海州区食品安全协会副秘书长
孙振峰 景区城管大队指导员
周 亮 景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雪涛 市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杨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与管理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