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4-00106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4-12-05 |
标 题 | 云台山风景区召开传达贯彻市委中心组新《预算法》学习会议精神专题会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12月4日下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预算法》的会议精神。管委会主任李超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管委会副主任石磊传达了市委中心组会议精神。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超就贯彻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预算法》会议精神及景区财政财务工作做出四点要求。首先要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对照新《预算法》做到坚持原则、坚持制度;其次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要深刻认识、反复研究编制好本级预算;第三要严格执行预算约束。抓住重点、难点,学习参照其它单位经验;第四要严格控制支出。保证资金用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石磊传达了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王克冰关于《预算法》的专题辅导讲座及市委杨省世书记和赵晓江市长的重要讲话,并就景区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摸清景区以前年度收支情况,根据相关文件及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为全口径预算编制提供数据支持;二是清理甄别景区债务,应报尽报;三是严格把控项目资金申报,明确会办制度,对项目验收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完善财政财务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抓好制度执行,做好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