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7-00140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7-07-24
标 题 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办发〔2017〕2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7-07-24 15:45:25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润景公司

       现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委办发〔2017〕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委办发〔2017〕78号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27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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