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13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8-03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12345政府热线运行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20〕4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文旅集团:
《云台山景区12345 政府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云台山景区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云台山景区“12345”政府热线(以下简称“12345”)的运行管理,建立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2345”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切实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第三条“12345”承办事项由市级平台统一受理,涉及云台山景区的,市级平台将事项批转至景区二级平台。二级平台根据第二条原则直接办理或进行交办,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反馈。
第四条二级平台由管委会各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行政审批局(政务办)承担。花果山景区、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朝阳林场、渔湾景区、猴嘴园林处各设有三级平台,具体办理二级平台交办的事项。二级平台直接办理的,各组成部门应承担具体办理工作。
第五条各处街场应明确三级平台的机构、职责,指定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名,实行“AB角”制度。管委会各部门内勤为“12345”工作联系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报政务办。
第六条二级平台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签收。二级平台对市级平台派件在工作日一个小时内签收,周末派件的在周一9时30分前签收,确保及时签收率100%。
(二)派遣。二级平台签收件后立即向三级平台派遣,并规定办理时限;不宜由三级平台办理的,政务办交相关部门并会同处置。
(三)办理。管委会相关部门应在接收交办案件的当天致电来电人,了解投诉需求,确保首次回应率100%。管委会相关部门将处置结果告知来电人,经询问满意后,将处置过程、处置结论反馈给政务办,由政务办登录二级平台进行回复,确保按时办结率100%,努力提高满意率。
(四)反馈。对三级平台提交的案件处置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反馈至市级平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三级平台重新处置。
(五)退件。二级平台收件后,政务办能认定或会商相关部门后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事项的,应向市级平台退件,并说明原因;已派遣至三级平台被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退回二级平台,二级平台审核后向市级平台退件。
(六)督办。政务办以电话等方式对相关部门、三级平台在签收、处置、回访等环节进行催办,对每个案件一次催办工作人员、二次催办分管领导,并留有催办记录。
第七条三级平台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签收。三级平台应对二级平台派件在工作日一个小时内签收,周末派件的在周一9时30分前签收。工作人员临时不能在电脑上签收的,应在手机APP中及时签收。确保及时签收率100%。
(二)办理。三级平台应在接收派遣案件的当天落实办理人员,并致电来电人,了解投诉需求,确保首次回应率100%。办理人将处置结果告知来电人,经询问满意后,将处置过程、处置结论在平台进行回复,并确保在二级平台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退件。三级平台认为派遣案件所不属于本职范围的,应及时申请回退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政务办牵头建立、更新“12345”知识库,建立与信访等事项的信息共享渠道,关注景区重点项目、重要事项的动态,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各单位涉及上述事项的,应主动与政务办共享。
第九条对“12345情况快报”等通报事项、领导批示事项由各责任主体负责整改,政务办负责督促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情况报管委会。
第十条政务办定期对“12345”的受理情况、办理情况及热点问题等进行通报,供各级各部门工作参考。
第十一条将“12345”纳入区级目标考核工作,由政务办会同考核办对各责任主体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三级平台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时签收率、首次回应率、按时办结率、回访满意率、被催办频次等指标。
第十二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工作人员无故不在岗、未做好人员交接工作,耽误平台正常工作运转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签收案件、不处置办理回复或过期未办理的;
(三)重要问题案件不按时办理或推诿不办、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反馈情况与实际办理结果不一致,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因工作人员泄密,致使来电人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