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152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9-18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2020年村庄生活污水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20〕5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文旅集团:
《云台山景区2020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台山景区2020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云台山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山南片区村庄环境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江苏省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结合云台街道镇村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计划,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村、选择合适模式、强化管护体系,加快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势、现有坑塘沟渠,科学优化截污管网,选择合理治理方式及污水处理方式。
2.注重衔接。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及农村公厕建设、农村水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相衔接。
3.实事求是。山东村等已确定在2022年前搬迁并已列入新社区安置计划的村庄和范围不实施污水治理工程。
4.建管并重。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维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三、目标任务
云台山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仅涉及云台街道,云台街道有10个行政村(居委会)。年内完成云台街道全部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维护好凌州社区、凤凰村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和管道,并逐步完善管网覆盖范围。
2.实施葫芦山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为200吨/天,保障西山村、丹霞村及葫芦山开发组团。
3.实施樱桃谷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为200吨/天,保障前关村、后关村及樱桃谷新型农村社区。
4.实施渔湾污水处理实施,能力为200吨/天,保障东磊村、渔湾村及渔湾游客服务中心。
5.实施朱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为50吨/天,保障朱麻村。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完善阶段。根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等原则对原有《云台山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行完善工作,制定云台山景区污水年度治理方案。完成时间:2020年9月底前。
(二)项目前期阶段。由云台山景区管委会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负责项目测绘、设计、施工、设备、监理、审计等招标工作。完成时间:2020年9月底前。
(三)项目实施阶段。云台山景区管委会确定项目中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领导亲自负责,现场要专人负责,督促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矛盾处理等工作。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指导,共同督促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授权连云港市文旅集团为云台街道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集中组织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
(三)强化质量管理。要加强招标采购管理,确保质量符合规划要求;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按图施工;加强质量管理,加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指导服务,保证设备、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对各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督查、指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对进度慢,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