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4253308/2015-0017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5-12-30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5〕2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 ||
| 时 效 | 有效 |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近日,中央和省市委先后对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出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一、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短信提醒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集中时间精力,查处、通报曝光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精神的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二、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当前,进一步重申相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让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深入人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三、要把任务落在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责,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景区纪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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