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6-0010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6-08-25
标 题 云台山风景区依法取缔非法违法加油站(点)集中行动方案
文 号 连景办发〔2016〕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云台山风景区依法取缔非法违法加油站(点)集中行动方案
时 效 有效
云台山风景区依法取缔非法违法加油站(点)集中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08-25 15:53:37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景办发〔2016〕8号)精神,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决定对全区无证加油站(点)进行集中取缔。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近年来,我区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无证加油站(点)未取得有关证照,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周边群众反应十分强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商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法律、法规,彻底取缔全区无证加油站(点),遏制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行为,在全区形成打击加油站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加油站(点)建设和经营,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经营合法、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取缔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云台山风景区集中取缔无证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张永强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马礼兵、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局长苗明慧任副组长,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监局)主任科员陈胜春、监察室主任科员夏成娟、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海滨、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张春贵、景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周亮为成员,负责景区集中取缔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处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积极配合集中取缔行动。景区集中取缔无证加油站(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局长苗明慧同志兼任。


  三、工作安排


  此次集中取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个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为此次集中行动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整个集中取缔工作的调查摸底、组织联络、信息通报、总结提升等工作;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并参与非法加油站(点)设施拆除工作;负责协调中石化公司,现场抽取非法经营油品并进行封存处理。


  2.监察室


  负责现场作风督查,受理群众举报。清点各单位人数,整治行动中随时抽查人员履职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报管委会主要领导。


  3.景区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取缔现场秩序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在取缔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挠执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打击,确保取缔工作顺利进行。


  4.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为此次集中取缔活动的执法主体,负责现场拆除、封存非法经营设备。自备拆除工具,并协调拖运车辆,用于拉运罚没设备。


  5.景区消防大队


  安排专业人员及消防武警,现场指导并参与非法加油站(点)设施拆除工作。负责协调水罐车,开展油罐注水工作。


  6.云台供电分公司


  积极配合此次集中取缔行动,切断非法加油站(点)用电,共同消除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


  7.各有关处街场


  负责排查所属区域内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督促非法加油站(点)关停整改拆除非法加油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现场参与拆除非法加油设施及相关工作,并维护好集中取缔工作现场秩序。


  四、工作步骤


  整个集中取缔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告知阶段(2016年8月25日-9月15日)


  向辖区内所有无证加油站(点)发放关于开展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的通告,告知非法经营者,限期自行处理非法经营油品,拆除经营设备,关闭经营场所,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通告由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草拟,盖章后由各处街场负责下发。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阶段(2016年9月16日-9月30日)


  对于拒不配合取缔工作,继续坚持非法经营的无证加油站(点),由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集中开展取缔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


  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此次集中取缔行动的认识,切实履行各项职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人员责任。确保通力合作,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合力攻坚,务实求效。各相关处街场作为本辖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统一认识,积极参与配合集中取缔行动,维护集中整治工作社会秩序,做好周边群众解释疏导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责


  区监察室将全程参与取缔工作,严格督导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工作机制。对于消极怠慢,推诿扯皮,不按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而影响到整个取缔工作进度的,将责成单位主要领导向管委会做情况说明,情况严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此次集中取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并严厉打击成品油无证经营行为。各处街场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无证加油站(点)排查力度,定期摸排,及时上报,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严防死灰复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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