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9-00095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9-04-24
标 题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办发〔2019〕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n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04-24 15:30:29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相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云台山景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424

 

 

 

 

云台山景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景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19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影响景区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以及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管控,确保景区2019PM2.5浓度降低至4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提升至80.5%

二、攻坚事项

(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1.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完善燃煤锅炉年度整治方案,力争10月底前完成所有锅炉的分类整治,严查重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行为。12月底前,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改造到位。(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各项工作均需各处街场负责具体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2.扎实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结合走航监测等手段,排定重点VOCs监管企业名单,重点监管企业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量。6月底前,全面取缔工业企业、汽修露天喷涂作业。家具制造等行业VOCs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建设局)

3.彻底清理“散乱污”企业。4月底前,各处街场建立散乱污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发现散乱污企业,一律实施分类整治。其中,对于关停取缔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要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建设局)

(三)狠抓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4.实施重点运输车船监督检查。4月起,开展联合执法,对区域内重点路段柴油货车进行检查,严查重罚尾气超标、超限超载、车身车轮带泥、抛洒滴漏、覆盖不严等行为。6月底前,完成对在本地从事运输业务企业的登记调查,建立运输企业信息库并定期更新。每查处一次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交通运输局责令运输责任单位停止运营一周,连续三次违规的运输单位,责令退出运输市场。(牵头部门:景区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景区城管大队)

5.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对主城区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源开展联合抽查,依法对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对使用不符合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责令停止施工一周。(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景区城管大队)

6.完善油品管理制度。4月底前,建立成品油销售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和执法台账制度,制定抽检计划。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建立检查台账,对两次检测均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取消经营资格。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景区公安分局、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

(四)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7.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4月底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各处街场和居委会的管控范围。全区各类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发现的未达标工地一律要求停产整治。涉及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须配备雾炮车、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6月底前,开展新一轮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全面取缔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合法混凝土搅拌站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景区城管大队)

8.加大道路保洁频次。全年对区域内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保洁,每日实施不少于2次洒水降尘,雾炮车每日对重点地区道路两侧树冠落尘进行冲洗。冬季低温不具备洒水条件情况下,加大吸扫和人工保洁频次。(牵头部门:景区城管大队)

(五)狠抓乡村面源污染治理

9.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强化乡村露天焚烧监管主体责任,各处街场要开展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发现的未按要求燃用清洁能源、未配套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严肃查处室内烧烤油烟直排。(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景区城管大队,配合部门: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

(六)狠抓重点区域、时段污染管控

10.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进一步细化重污染天气停限产工序,提高可操作性。当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时,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停限产等管控措施。(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

11.强化国控点位周边问题的排查与整治。5月底前,对国、省控点位周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详细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确保点位周边无异常污染。(牵头部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管委会各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由景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开展攻坚工作。各处街场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带头责任,亲自协调组织,亲自推动落实。景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定期通报各处街场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考核问责办法并严格落实。

(二)开展督查检查。4月份开展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期间,各处街场要开展不间断检查。其中,花果山景区、云台街道工作日原则上白天安排不少于2个检查组、夜间和周末安排不少于1个检查组,其他单位安排不少于1个检查组。同时,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持续采用秸秆禁烧模式,明确露天焚烧管控巡查带队领导及责任人,针对区域内燃煤锅炉使用以及杂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建设局、景区公安分局、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景区城管大队每天安排不少于1个检查组,针对车辆违规运营、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渣土车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等问题进行不间断检查。请各处街场、各相关部门于425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人员安排报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备案(邮箱:jfj85820235@126.com)。5月份及以后,视情况另行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推动问题解决。此次攻坚行动的重点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各处街场、各检查组和区督查组第一时间将检查情况(附件2)报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邮箱:jfj85820235@126.com,由区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处理。对交办问题未按时得到解决、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由区指挥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曝光,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并在年底的相关考核中酌情扣分。

 

附件:1. 各处街场、相关部门和单位检查人员排班计划

2. 每日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3. 全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联系人:谢恒凯,联系电话:85726633

 

                               

 

 

 

附件1

 

各处街场、相关部门和单位检查人员排班计划

 

序号

县区/

部门

检查时间

带班领导

巡查人员

检查事项

1




























































2






备注:各处街场、相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月1日报送当月排班计划至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邮箱:jfj85820235@126.com

附件2

每日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序号

县区

存在问题

的单位

详细地址

问题详细

描述

备注

1
















































2












3






备注:1、请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将问题清单报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邮箱:jfj85820235@126.com,由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交办处理。

      2、请同步提供照片等问题佐证材料。

 


附件3

全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攻坚

事项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市级牵头部门

1

狠抓燃煤污染管控

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完善燃煤锅炉年度整治方案。

4月底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

2

对燃煤锅炉实施分类整治,其中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0月底

3

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12月底

4

清理城区散煤销售、使用行为

对国、省控点位周边3公里范围内燃煤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列入清单并全面清理。

5月底

5

对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

9月底

6

加大散煤销售的排查和清理力度,发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的,依法严肃查处。

攻坚期间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

7

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扎实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

开展VOCs走航监测,排定重点VOCs监管企业清单。

4月底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

8

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量。

8月底

9

全面取缔工业企业、汽修露天喷涂作业。

6月底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建设局

10

化工、家具制造等行业VOCs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攻坚期间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

11

彻底清理散乱污企业

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各处街场建立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

4月底

12

实施分类整治,对于关停取缔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要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

攻坚期间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建设局

13

狠抓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实施重点运输车船监督检查

开展联合执法,对钢铁、电力等物料运输量大的重点企业进出厂的运输车辆以及全市等重点路段柴油货车进行检查,严查重罚尾气超标、超限超载、车身车轮带泥、抛洒滴漏、覆盖不严等行为。

攻坚期间

景区公安分局

建设局

景区城管大队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14

完成在本地从事运输业务企业的登记调查,建立运输企业信息库并定期更新。

6月底

建设局

15

定期开展车辆聚集地执法检查,每查处一次违法违规行为,责令运输责任单位停止运营一周,连续三次违规的运输单位,责令退出运输市场。

全年

建设局

16

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淘汰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机动车。

12月底

景区公安分局

建设局

17

聘请专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严查重处车辆检测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月底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18

完善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

5月底

建设局

19

大力推进标准化、专业化船舶发展,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型

12

底前

20

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12

底前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

建设局

景区城管大队

21

开展主城区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源联合抽查,依法对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对使用不符合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责令停止施工一周。

攻坚期间

22

完善油品管理制度

建立成品油销售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和执法台账制度,制定抽检计划。

4月底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

23

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两次检测均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取消经营资格。

攻坚期间

24

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

攻坚期间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景区公安分局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

25

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

明确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各处街场和居委会的管控范围。

攻坚期间

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6

全区各类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发现的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攻坚期间

建设局

景区城管大队

27

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城镇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必须配备雾炮车、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攻坚期间

28

开展新一轮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取缔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合法混凝土搅拌站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

6月底

建设局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29

加大道路保洁频次

对区域内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保洁,每日实施不少于2次洒水降尘,雾炮车每日对重点地区道路两侧树冠落尘进行冲洗。冬季低温不具备洒水条件情况下,加大吸扫和人工保洁频次。

攻坚期间

景区城管大队

30

狠抓城乡面源污染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各处街场明确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主体责任人。

攻坚期间

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31

各处街场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

攻坚期间

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32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发现的未按要求燃用清洁能源、未配套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攻坚期间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

33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攻坚期间

景区城管大队

34

狠抓重点区域、时段污染管控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进一步细化重污染天气停限产工序,提高可操作性。

攻坚期间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环境保护局)

35

强化国控点位周边问题的排查与整治

对国、省控点位周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详细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确保点位周边无异常污染。

5月底

备注:以上各项工作均需各处街场具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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