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8-00270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10-12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8〕4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n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管委会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景区秸秆综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是,在前期市、区巡查组现场巡查时发现,部分地区仍有焚烧秸秆和农作物秸秆堆积河道、沟渠的现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禁烧管控,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反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秋季全市秸秆禁烧监控时段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月20日。请各单位特别是云台街道和南云台林场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从即日起严格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每天安排专人加强对各村组的路面巡查值守,确保禁烧督查网络覆盖到田间地头,实现辖区内全面禁烧。
二是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相关处街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齐灭火器材,落实应急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应急演练。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当前重点做好玉米、花生等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节假日、傍晚、上半夜等重点时段的监控。对于秸秆焚烧零星火点,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灭,坚决避免应急迟缓,坚决控制火情蔓延,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造成大气污染。
三是加快清运滞留堆积秸秆。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要认真做好秸秆离田清运工作,坚持杜绝在地头、路边、沟渠堆放秸秆。对于仍散落在田间地头的秸秆要集中堆放,加快清运速度,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和抛河隐患。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是切实强化禁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珍惜秸秆资源,提高禁烧秸秆意识。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对禁烧组织不力,露天焚烧严重地区也将进行公开曝光。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景区将继续派出巡查组对各地秸秆综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于秸秆禁烧工作处置不力且影响较大者,将对相关地区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特此通知。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