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8-0013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05-29 |
标 题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各项规定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8〕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各项规定的通知\n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旅发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景区党委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使景区公务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现将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加强客情报送
客情报告(附件1)应附来宾公函,说明来宾及随行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活动内容、抵离方式及时间,以及背景介绍资料、接待方案、要求协调的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拟定接待方案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拟定方案时,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景区党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陪同、陪餐人员和记者人数不得超过上级有关规定。
二、严肃接待标准
1.用餐标准:每人不超过120元标准,接待工作餐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一桌餐”。
2.陪餐人数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三、规范报销手续
完整的报销必备手续包括“四单”:客情报告或电话记录(附件2)、接待清单(附件3)、财务票据(正规发票)、原始菜单。景区财政局按上述标准进行把关,未经批准的接待工作及虽经批准但超过标准的部分费用不予报销。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按有关规定要求结算入账,要及时履行报销手续,避免集中报销。
请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开展接待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公务接待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客情报告
( * 月 )
单位: 年 月 日
来 宾 单 位 |
联系人 |
备注 |
||
联系电话 |
||||
内 容: (应附来宾的公函,说明来宾及随行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在连活动内容,抵离方式及时间,以及背景介绍资料、主办单位的接待方案、要求协调的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
||||
拟办意见: |
||||
领导批示: |
附件2
电话记录
来电单位 |
来 电 人 |
||
来电时间 |
电话号码 |
||
电话内容 |
|||
办理意见 |
附件3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接待清单
接待单位: 制单时间: 年 月 日
接待对象 |
人数 |
|||||
抵达时间 |
离开时间 |
|||||
公务内容 |
||||||
住宿安排 |
住宿地点 |
住宿费用 |
||||
用餐安排 |
用餐地点 |
用餐费用 |
||||
会议安排 |
会议地点 |
会议费用 |
||||
会议内容 |
参会人数 |
|||||
其他项目 |
||||||
费用合计 |
大写: 小写: |
|||||
经办人: |
分管领导签字: |
|||||
主要领导签字: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