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8-0013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8-05-29
标 题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各项规定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办发〔2018〕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各项规定的通知\n
时 效 有效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各项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5-29 15:37:40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旅发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景区党委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使景区公务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现将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加强客情报送

客情报告(附件1)应附来宾公函,说明来宾及随行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活动内容、抵离方式及时间,以及背景介绍资料、接待方案、要求协调的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拟定接待方案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拟定方案时,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景区党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陪同、陪餐人员和记者人数不得超过上级有关规定。

二、严肃接待标准

 1.用餐标准:每人不超过120元标准,接待工作餐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一桌餐

2.陪餐人数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三、规范报销手续

完整的报销必备手续包括四单:客情报告或电话记录(附件2)、接待清单(附件3)、财务票据(正规发票)、原始菜单。景区财政局按上述标准进行把关,未经批准的接待工作及虽经批准但超过标准的部分费用不予报销。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按有关规定要求结算入账,要及时履行报销手续,避免集中报销。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开展接待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公务接待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529

附件1

客情报告

*

单位:                                   年  月  日

来 宾

单 位


联系人


备注

联系电话


内 容:

(应附来宾的公函,说明来宾及随行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在连活动内容,抵离方式及时间,以及背景介绍资料、主办单位的接待方案、要求协调的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拟办意见:

领导批示:

 

附件2

电话记录

 

来电单位


来 电 人


来电时间


电话号码


电话内容



办理意见


 

 

 

 

 

 

 

 

 

 

 

 

 

 

 

附件3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接待清单

 

接待单位:                制单时间:      年  月  日

接待对象


人数


抵达时间


离开时间


公务内容


住宿安排

住宿地点


住宿费用


用餐安排

用餐地点


用餐费用


会议安排

会议地点


会议费用


会议内容


参会人数


其他项目


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

经办人: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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