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8-0000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8-01-10
标 题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办发〔2018〕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研究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1-10 15:40:30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研究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19

 

 

 

 

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优化空间布局,改善生态环境,深入推动绿色景区建设,持续提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126号)精神,管委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完成市委、市政府创成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任务,特制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目标,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任务,构建完备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生态文化,传播先进生态理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景区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森林惠民。以居民的生态、经济和文化需求为核心,把净化空气、保护水源、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防灾减灾、调节小气候等生态功能及生态休闲、生态科普等文化需求放在首位,兼顾生态林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满足居民对森林的多种需求。

2.生态优先,师法自然。突出城市森林的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划定生态功能区,严格贯彻执行最大保护、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贯彻近自然的恒续林业发展理念,建成地方特色浓郁的自然森林生态系统,创建森林城市的景区模式。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划分森林城市建设功能区,从森林主导功能、林种和树种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对象与措施、产业发展重点与方向、生态文化设施与宣教体系建设等方面突出各功能区的特色。

4.扩面提质,建管并重。把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与结构优化、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创新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督力度,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5.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制定科学的森林城市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城市森林工程建设。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社会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环境氛围,提高全民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三)总体布局

按照山水相拥、绿韵景区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打造城市绿色雕塑,建设国土空间永续森林,依托景区特有的山、水、林、田各类地貌,构建绿化主体框架。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以生态宜居景区为建设主旨,实施绿洒景区建设行动工程,新增造林面积1万亩,全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增加游园、小广场、街区绿化,乡镇街道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水岸林木覆盖率达80%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万人拥有绿道长度0.5公里以上,不仅在大地播绿,也在全民心中植绿,把云台山景区建成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创建阶段的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附后)。

三、重点建设工程

(一)绿量提升工程。景区三年计划新增造林总面积1万亩,其中2018年新增0.5万亩,2019年新增0.3万亩,2020年新增0.2万亩。一是建设沿海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宽林带的防护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带。二是发展丘陵岗地经济林果。在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土壤立地条件差的地区发展果树、木本油料、乡土苗木等经济林0.3万亩,建设珍贵用材林0.155万亩。三是建设绿色廊道。高标准建设徐新公路、徐连高速、环云台山大道、沿河绿色廊道,增加绿化覆盖面积0.5万亩。四是建设农田林网。通过农田林网配套,实现农田林网绿化不断档,增加绿化面积0.4万亩。五是全面扫除四荒地。重点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宜林地内实现绿化全覆盖,增加绿化面积0.1万亩。

(二)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按照提高标准、缩小网格、提升防护效能的总体要求,结合土地复垦工程、河湖沟渠清淤疏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全力抓好农田林网和沟渠路堤林网配套绿化建设。扩大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面积,农田网格面积最低控制标准200亩,有条件可以控制在100亩,确保一、二级林网达到90%以上,农田林网绿化率达到90%以上。重点建设云台街道。

(三)森林增色提质工程。对重点林地进行封山育林,停止山体开采、破坏,实行林地封育措施,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工作,通过抚育间伐、修枝、割灌、除草、林地抚育管理等措施,显著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经营效益。重点交通要道、旅游景区附近山体要开展植被恢复,增加乡土、彩叶或常绿树种。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靠近公路一侧要开展山体生态修复和人工造林,栽植乌桕、楝树、红枫、黄栌、紫薇等树种,提升国有、集体林地绿化的整体形象。

(四)村居绿化美化工程。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注重保护原有村居自然生态景观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式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平原地区,建设体现农村特色的自然田园风光型绿色村庄,丘陵地区,建设以经济林果为主的特色产业型绿色村庄。在树种上,多选择乡土树种,多增加常绿树种和经济林果,并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见缝插绿,建设围镇林、围村林等绿色网络,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实现绿化美化,乡镇绿化率达70%以上,村居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

(五)森林产业开发工程。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森林资源,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森林旅游、果树、木本油料林、药用植物、苗木花卉等森林产业,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增加林业生态产品、文化产品的供给,满足居民对森林产业的多元化需求。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加强森林公园和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森林生态景观多样性保护,将森林康养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结合起来。

(六)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落实景区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林地资源总量占补实现平衡,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分级管理,确定生态红线、重点公益林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逐步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贯通林区防火路网,建立防火物资储备库和森林消防突击队;制定防治方案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美国白蛾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严厉打击和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山地野生植物,违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七)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南云台林场要建成1个省级森林公园,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通过“3·12植树节、爱鸟周、樱桃节、草莓节、湿地日、森林日等宣传推介活动,推广生态科普文化知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倡居民绿地认养、认捐,做到大地播绿,心中植绿,全面提高全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创建准备阶段(2018年1月底前)

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三年创建行动方案,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按序时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2月-2020年1月底前)

1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高规格、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

2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创森推进会和现场会,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打好三年攻坚战,完成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绿化任务,着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确保全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林木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3做好创森的跟踪督查和整改提高及考评等工作,抓好创森活动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4统筹协调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落实责任,共同抓好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民主观能动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协同创建的良好局面。及时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创建提供科学依据。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抓好进度跟踪,确保创建目标任务完成。

第三阶段:验收申报阶段(2020年2月底前)

提交申请验收报告,按要求收集整理创建材料、开展自查自纠、补充完善提高、申请市林业局验收。

第四阶段:迎接考评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完成创建工作报告和总体规划实施报告,迎接市考核评估专家组考评。

第五阶段:巩固复查阶段(2020年7月-2022年6月)

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奖惩考核。各处街场要树立建设宜居景区的发展理念,切实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谋划和实施。管委会成立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党群部、建设局、规划局、社会事业局、国土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森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日常工作。各处街场是创建森林城市的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充分发挥处街场、村(居)两级组织在创建森林城市中的基础作用。各处街场要抓紧编制创建森林城市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创森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景区创森建设督查组和创森办要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督查考核。

(二)完善运作机制,强化多方投入。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强化工程实施。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编制《云台山景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各处街场要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相互衔接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二是建立认建认养机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绿地、林地认建认养活动,营建国防林、巾帼林、共青林、单位和个人冠名林等各类纪念林。三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参与森林工程建设。四是建立种苗就近采购机制。按照本地育苗,本地栽植的原则,森林工程所用种苗,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规定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本地培育的苗木。五是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支持,区、处街场财政每年要安排创建森林城市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而逐年增加。探索创新全社会投入森林城市建设的新机制,整合林业、建设、规划、水利、农开等相关项目和建设的资金,用于营造城市森林。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城镇化联动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项目、矿山开采、山地灾害治理过程中,坚持谁开发、谁建设、谁开采、谁治理原则,将绿化工程纳入预算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三)加强管护制度,巩固建设成果。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户头,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群众护林组织的作用,组建完善乡村或行业护林队伍,聘请专兼职护林人员,签订护林合约,坚持常年巡山护林。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作用,林业、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林业绿化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造林绿化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各部门对出现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损坏幼树幼苗和非法采集及贩卖名木古树(大树)等行为,制止不力给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造成重大破坏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大力宣传发动,强化奖惩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引导和鼓励广大干群自觉参与创建森林城市活动。要广泛宣传林业资源培育、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科普知识,提高全市人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附件:1.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分解表(2018-2020年)

2.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3.云台山景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部门、单位)任务分解表

4.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单位目标任务分解表

5.云台山景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附件:

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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